原产地证基本概念 1.一般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ORIGIN),是原产地证的一种,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生产地、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在国际贸易行为中证明货物“原籍”的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2.普惠制产地证(GSP Certfficate of origin Form A)是严格按照各给惠国**或国家集团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1(II)号决议规定的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普惠制的原则、目标,结合本国或本区域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具体的普惠制实施方案而让受惠国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注册时应提交和填写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主管部门授予其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3)企业注册申请表 FORM A产地证书不同于一般产地证书(C/O)。一般产地证是享受较惠国待遇的有效证件,普惠制FORM A 产地证,则是享受普惠制减、免税待遇的有效证件。